关于公开征集东丰县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优化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专业知识结构,东丰县财政局决定公开征集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二、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战略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深入研究会议议案和相关材料,对所议事项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兼职外部董事每年在同一企业履职的时间不得少于30 个工作日。
(四)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任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五)承担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任职企业相关业务,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具有10年以上的企业管理、资本运作、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五)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六)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从业资格,年龄在55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八)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3. 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4. 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 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的。
四、征集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县财政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县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三)人选评审。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确定拟选录人员。县财政局对拟选录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聘为县财政局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 《东丰县财政局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三份(贴二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5. 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
6. 由单位或机构推荐的,在《东丰县财政局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
在职人员兼任外部董事的,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事先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
2.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
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8时30分-11时,13时30分-16时到县财政局国有企业管理科(县财政局三楼)报送材料。
联系人:刘文旭
联系电话:0437-6223078
电子邮箱:404746676@qq.com
东丰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