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乡镇、街道(社区)人社(就业、社保)服务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城镇户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乡镇、街道(社区)人社(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公益性岗位人员27名。
二、招聘部门及名额
详见《东丰县乡镇、街道人社站就业保障服务员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15分钟就业服务圈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东丰县城镇非农业户籍,并在东丰县域内居住,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二)男性出生日期在1967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1日之内;女性出生日期在1977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1日之内。
(三)乡镇人社(就业、社保)窗口服务岗位,所报人员必须是本乡镇户籍或在本乡镇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户口不在本乡镇,在本乡镇居住的,需由居住所在镇(乡)村委会开具辖区居住证明。
(四)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符合下列条件人员之一者:
1. 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 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薄首页住地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 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4. 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 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6. 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7.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说明:
1. 乡镇、街道人社站就业保障服务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岗位为专职专岗,不允许借调和调转。一经发现予以解聘。
2.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7〕94号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文件要求:“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公益性岗位人员初次进入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协议期满退出后,将不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进入公益性岗位前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期满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政策,只能享受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机制,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即行终止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按现行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期限满自行终止。签订协议上岗日期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三)聘用人员按本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不包括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
说明:根据吉人社联字〔2022〕90号文件要求,二次上岗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期限满自行终止。二次上岗人员必需是:(1)大龄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3)残疾失业人员,以上三类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6日。通过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台和人力资源市场多点宣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下午5点。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低保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到东丰县就业服务大厅(东丰镇西城区鑫达路1711号)现场填写《东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就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进行材料审核。
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下午5点前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第7页通过认定并打印认定情况。
3. 报名按照招聘单位岗位设置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考试与录用
此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聘采取笔试、体检等程序招聘。
1. 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按照所报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漏报漏考后果自负。
2. 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顺延聘用。
3. 公示。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说明:15分钟就业服务圈岗位分别为县域内10个社区,按照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社区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考试公告和相关信息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http://www.dongfeng.gov.cn)
(二)报名咨询电话:0437—6319090、6317826。
《岗位明细表》《报名表》等附件资料请登录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feng.gov.cn)点击下载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