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县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承担开发区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引领产业培育等职能,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等社会责任。因公司建设发展需要,按照《东丰县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办法(试行)》(东组通字〔2024〕2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招聘岗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东丰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4. 专业知识扎实,能满足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集团公司的工作分配和任务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15日后出生) 。
6. 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为东丰县。
(二)岗位条件
1.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 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 招聘岗位中所要求的工作和任职年限、年龄等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15日。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现役军人。
4. 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 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6. 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工作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dongfeng.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
四、薪酬福利待遇
按《东丰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2024年7月24日11: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dfkfqtz2024/index.html#/index(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24日15:3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由于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5:30至2024年7月25日11:00。
2. 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 报名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
(三)笔试
1.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2. 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 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4.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5.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
1.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面试前,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核及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审核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详见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考生漏看面试公告错过面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具有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优先录取。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合格的人选,需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任职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署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二)应聘人员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考生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37-677507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5520228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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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ngfeng.gov.cn/xxgk/zwxxgk/gg/202407/W020240715504050364139.doc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丰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