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信息港(东丰信息网)业务电话(微信):
188-4371-7227
(周一至周日早8:00-晚6:00)
关于我们
联系网站
服务协议
隐私政策
免费发布信息[非常简单]
首页
房产信息
人才信息
供求信息
车辆信息
出兑信息
服务信息
商家展播
公告索引
首页
>
生活导航
> [个人]遗嘱公证的申办
遗嘱公证的申办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 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返回顶部
回到首页
手机客户端
发信息
查电话
去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