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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汉族葬礼习俗
  解放前,老人病重期间,子女将“寿材”(棺材)、“寿衣”(装老衣服)准备齐全。在病人弥留之际,穿好寿衣,抬到外屋地中间搭好的木板床上,子女守在身边为其送终。咽气后,脸蒙烧纸,将小碟压在胸前,口内放上“压口钱”,双脚绑上麻绳或红线。死者头顶点“长明灯”,灵床前设供,上摆供菜馒头,床前置瓦盆,烧纸箔。死者子女穿白孝服、系孝带、戴孝帽,先到土地庙去“报庙”,接着到各亲友家去送信“报丧”。一般情况下,亡人停放3天。有钱人家搭经棚,挂“经图”,请僧道在灵前唪经。准备各种“纸活”(花卉、家具、人、马等)为丧者殉葬。出殡时,抬棺材人数不等,一般16~32人,仪仗用品,仪仗队大小,形式繁简因家庭经济状况和本人地位而异。出殡途中举行“路祭”,边走边撒“纸钱”(称买路钱)。安葬后,烧掉亡人用过的枕头和衣物及各种“纸活”,请“阴阳先生”“画符”、撒五谷粮“靖宅”。葬后3日“圆坟”,之后每7天去坟前绕纸设祭1次,连续7次称“烧七”,其中“五七”比较隆重。再后“烧百日”、“烧周年”(共3次)。
3年后每届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去坟前祭扫志哀。
  贫穷老人病故后,装老衣裳、棺材、丧葬仪式简单,遗体多埋在义地里。
  新中国成立后,破除迷信,丧事从简,但仍袭烧纸、送葬、祭坟等旧俗。本县建火葬场后,城镇及农村部分地区废除土葬。葬礼仪式改变为为死者送挽联、花圈.向死者遗体告别或开追悼会,以示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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