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退休审批
办事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1号)
3.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9〕31号)
4. 《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9〕65号)
办事指南:
一、 新参保:1. 农业银行惠农卡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 照片 5. 如是残疾人员携带残疾证
二、 退 休:本人携带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其它附件:
《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