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信息港(东丰信息网)业务电话(微信):188-4371-7227(周一至周日早8:00-晚6:00)
首页 > 生活导航 > [公共]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职死亡办理程序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职死亡办理程序

  1. 死亡人员家属到社保业务大厅4号窗口办理,提供死者医院或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殡仪馆开具的《火化收据》原件;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原件;领取人身份证、户口本(领取人与死者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持社区证明或者单位证明);工商银行卡,4号窗口审核办理,打印《参保人员死亡一次性结算单》
  2. 持办理资料到9号窗口稽核审计窗口审核签字。
  3. 将审核签字的资料交2号窗口,经主管局长签字后,由基金管理科拨付到领取人工商银行卡帐户上。

返回顶部 回到首页
微信

手机APP二维码

手机客户端 发信息 查电话 去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