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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丰县面向从未分配过委培生群体进行岗位安置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10:44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为进一步解决全县委培生群体的信访诉求,参照辽源市、东辽县及周边市县的做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开发“辅助性岗位”,再次安置登记并确认从未分配过的委培生。现就岗位安置报名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 
  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开发“辅助性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县1997-2001年度毕业后从未分配安置过的委培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有吸毒史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30分—15:30分),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西侧工考办(西城区鑫达路1689号)。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 
  四、岗位确定及考察 
  委培生抽签确定乡镇、部门及岗位。部门和岗位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安置的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实行聘用制,属于编外雇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仍为每月2200元(不含“五险”,“五险”每人每月1456元,由县财政承担)。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岗位安置没有报名的未分配过委培生,视为放弃此次岗位安置,将不再受理其信访诉求。 
  2.抽签确定部门和岗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后请保持电话畅通。 
  3.已报名未参加抽签的、抽签后不去部门报到的、不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岗位安置。 
  八、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一)本次公告和信息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咨询电话:0437-6218729。 
   

东丰县解决委培生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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