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综合执法局2015年招聘公告
为满足东丰镇内卫生保洁需要,解决环卫处车辆驾驶人员短缺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驾驶员。
一、招聘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职位人数
车辆驾驶员9名。
三、招聘条件
1. 拥有东丰县内户籍并满二年以上,城乡户籍均可。
2. 男性,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即出生日期为1980 年10月22日至1990年10月22日)之间,以户籍信息和报名截止日为准。
3. 热爱环卫事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精神病史等可能危害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等劣习,无任何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
4. 持有B2以上车辆驾驶证,并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5. 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立体盲(以体检结果为准)。
四、聘用方式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车辆驾驶岗位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暂按公益岗位工资待遇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车辆驾驶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工资待遇标准。
六、招聘程序
1. 体能测试:1000米跑,时间为5分钟,超出5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2. 驾驶技术测试:采用驾驶员训练体系,设置四个科目,总分为100分。科目一:正库、反库、移库,满分为30分。科目二:复杂道路驾驶30分。科目三:坡路起步20分。科目四:S路、开进倒出20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如遇并列以体能测试用时短者优先录用,若体能测试成绩仍并列以驾驶技术测试科目一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3.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4.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办法
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B2以上车型驾驶证、上岗证(以上证件需带本人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东丰县人力资源市场(西城区人社大厦西侧一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王莉尧 联系电话::6319095。
报名从2015年10月13日上午8:30开始至2015年10月22日下午15:0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