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第三批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复苏,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庆中秋、迎国庆,惠及东丰百姓,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所有在东丰人员(含域外来东丰人员)发放第三轮电子消费券,在域内实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双节金秋乐购
二、活动时间
消费券投放20100张,金额138万元,分两个时段抽取:
第一时段:10月1日-10月20日24时止,10月1日(周四)9:00时开始抽取消费券,投入消费券15000张,金额100万元。10月20日24时活动结束,未消费的消费券返回奖池与第二时段消费券统一投放。
第二时段:10月21日-10月31日24时止,10月21日(周三)9:00时开始抽取消费券,投入消费券5100张,金额38万元与第一时段未消费的消费券统一投放,活动结束未消费的消费券作废。
三、消费券金额设置、投放数量、投放方式和合作商家
(一)金额设置和数量设置
200元、100元、50元3种面值,共计投放消费券20100张,价值总计138万元,分配方式如下。
面值50元消费券15600张,金额合计78万元。
面值100元消费券3000张,金额合计30万元。
面值200元消费券1500张,金额合计30万元。
(二)申领方式
在东丰人员可通过微信关注“东丰县商务局”公众号,点击优惠券,进入幸运大转盘首页,点击去抽奖,弹出幸运大转盘,点击抽奖之后进行领取,输入姓名、手机号、验证码,即可领取成功。每人每次活动时只能领取1张消费券,成功领到消费券后,消费券在线下付款时使用,抵扣同等面额的消费。
(三)消费券使用方法
所有消费券使用均限定使用门槛[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2倍以上(含2倍)。例如:1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200元以上(含200元),否则不能使用]。消费券发放后即时生效,活动结束,未使用的消费券失效,消费券金额滚入消费券资金池。消费者可到指定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手机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消费场所十足抵用,不可以进行转让或叠加使用。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四)消费券促销活动合作商家
1. 中东手机家电城
2. 东方家电厨具城
3. 东方家电商场
4. 万达电器家居商场
5. 商贸中心
6. 东丰欧亚购物中心
7. 地下商场
8. 万家乐超市
9. 万家福连锁超市
10. 发联超市
11. 鸿源生鲜超市二部
12. 中石油南环加油站
13. 五道岗乡远航加油站
14. 民政加油站
15. 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加油站
16. 东丰县仁合供销加油站
17. 天时德利加油站
18. 天时铁北加油站
19. 东丰县小鹿药店
20. 东丰县宏凯大药房
东丰县发放消费券引领消费流程
第一步,微信扫描二维码或公众号直接搜索“东丰县商务局”进行关注,消费者进入后点击“消费券”进入幸运大转盘。
第二步,点击“去抽奖”,中奖后输入姓名、手机号及验证码进行绑定。
第三步,点击“我的消费券”,可看到领取消费券信息,点击“扫码支付”便出现二维码,商家扫描录入即可,消费者即完成所有操作流程。
东丰县商务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