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名片,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的交通陋习,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环境,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们,特别是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一、文明驾驶,遵章守法。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鸣笛、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抛撒车窗垃圾等交通陋习。严格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时刻谨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二、文明出行,安全第一。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可闯红灯,不跨越护栏;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两边来车,确认机动车停车礼让时,应当快速通过,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主动营造“路畅人和”的出行环境。
三、文明乘车,以身作则。爱护交通安全设施,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不乘座超员车、无检验合格标准车、无牌证车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从现在做起,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中共东丰县委宣传部
东丰县文明办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