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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生活导航 > 2019年东丰县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东丰镇内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经县政府同意,为东丰镇内小学公开选调专任教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用教师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东丰县乡镇中小学校(东丰镇仅限仁合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用教师岗位、学科及数量
  依据需求,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学科3个,专业学科教师共26名。其中:小学数学教师10名、小学语文教师13名、小学英语教师3名。
  四、分配方式
  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从业学校。如两位被选调教师因家庭住址等原因自愿互换学校,可予以考虑。具体名额如下:实验小学2人,其中数学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二实验小学2人,其中数学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中心小学2人,其中数学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进修附属小学10人,其中数学教师3人,语文教师4人,英语教师3人;新城小学10人,其中数学教师4人,语文教师6人。
  五、报名条件及名额
  (一)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违纪违法行为,身心健康。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9日以后出生)。
  3. 在东丰县乡镇中小学任教满5年以上。
  4. 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相同。如拥有多个学历,只要其中一个学历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即可申报该岗位。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5. 现受聘的一级、高级教师受职称岗位设置数额限制,如自愿同意降级聘任方可报名。暨如最终所聘学校对应职称岗位不足,按选调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聘任。无同级职称岗位的,实行降级聘任。录用后不同意降级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选调考试。所缺学科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二)名额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统筹考虑岗位学科配置,在个人申报的前提下,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序,同等条件按年龄大小排序。每所小学限报5人、中学限报2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按小学部5人、中学部2人申报。人员编制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在现工作单位申报。
  六、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与考试
  1. 申报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8日—7月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东丰县教育局人保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
  (1)《东丰县选调教师申报汇总表》一份(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东丰县选调教师申报表》一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2张。
  应试者7月8日——7月9日到县教育局人保科报名,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东丰县选调教师申报表》(表格需单位加盖公章,证件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2. 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其中通用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根据考生志愿,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学科,每个岗位学科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面试:按岗位学科选调的教师数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按所报岗位学科,现场抽签依次进行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以内。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确定人选:依据选调岗位学科教师数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3. 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  9:00—10:30
  面试时间为7月13日  12:00—18:30
  (二)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东丰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调教师的待遇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统一办理调动及相关聘任手续,安排到相关学校任教。选调教师从到岗工作之日起,取消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金。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将取消成绩,直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本次选调工作统一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437—6319026
 
东丰县教育局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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