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需要,请“e租宝”案东丰县集资参与人按时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东丰县法院立案大庭
二、登记时间
7月2日—8月30日
三、登记所需材料
1. 身份信息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 集资信息材料;
3. 收款信息材料;
请各位集资人按照要求前往相应的核实点参加信息核实登记,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未进行核实登记的,将以司法审计结果确定受损金额,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如有未明事宜,请及时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联 系 人:王楠
联系电话:0437-6319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