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适应能力,尽快实现长期稳定就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64号)要求,结合我县历年来就业见习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以推动我县2019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极踊跃参加就业见习为核心,以加强开发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为基础,以强化服务对接为手段,全面推进我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为就业见习人员充分、长期、稳定就业奠定能力基础。
二、方法步骤
1、组织动员(即日-2019年6月30日):通过各种媒体面向全县发布《关于申报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公告》、《关于申报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让有意愿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及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深入了解如何申报和参与。
2、帮扶对接(2019年7月1日-9月31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为企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搭建畅顺对接平台。一是通过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受理个人申报;二是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组织的招聘会现场与见习单位进行对接;三是通过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发布的见习基地岗位公告自行与见习单位对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3、审核认定(2019年10月1日-10月30日):组织人社、财政、工信、教育、社保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及申报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人员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单位及人员签订《吉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协议书》、《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4、安置上岗(2019年11月1日-11月5日):组织通过评审的单位及人员开始上岗见习。
5、审核监督(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0日):严格按照《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吉人社联字〔2009〕46号)规定的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确保见习人员和见习基地的权利和义务。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县人才中心要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及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见习规范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将取消见习基地资格,退返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发现未按照见习规范要求的见习人员将取消见习资格、停发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维平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贵新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秀丽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鸿雁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王文会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陈敬岩 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
毛孝伟 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由陈敬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开展和督导检查等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2019就业见习工作统筹协调工作。
2、明确任务。辽源市2019年就业见习人数为200人,结合我县历年来就业见习工作实际情况,就业见习人数为25人。
3、加强管理。一是严格把关。在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条件审核上,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及见习人员,坚决取消其资格。二是规范材料。在拨付见习补贴资金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见习单位必须提供见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月份见习人员工资表、见习补贴发放凭证(发放凭证需单位盖公章,见习人员本人签字)。三是加强督导。实施离岗人员上报制度。见习单位需要在见习人员离岗三天之内,将终止协议人员名册报至人才中心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停发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在日常管理中要采取不定时现场抽查、电话查访、微信沟通等方式了解见习人员在岗见习和生活补贴领取情况。
4、加强宣传。一是为保证用人单位和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能及时掌握当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我县各级媒体和人社、人才官方网站、微信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政策宣传。二是对全县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和调研,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三是对见习期间的有突出表现的见习人员或见习基地进行公开宣传,起到积极示范和引导作用。
请输入以下链接下载附件:
1.《关于申报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公告》
链接地址:http://www.dongfeng.gov.cn/xxgk/zwxxgk/gg/201906/W020190626527407990552.docx
2.《关于申报东丰县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链接地址:http://www.dongfeng.gov.cn/xxgk/zwxxgk/gg/201906/W020190626527408013718.docx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