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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社局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选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县人社局所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内在职人员。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 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 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12月1日,含本日)。
  4. 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含本日,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
  7. 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
  2. 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3.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未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专业要求:
  1.文字综合: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其它专业也可,但需在部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财会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有会计证者优先录用。
  3.计算机操作: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学媒体技术、信息安全专业。
  4.仲裁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16:00,双休日正常休息),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西城区人社大厦6楼)。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东丰县人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和考号,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事宜以人社局电话通知为准。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为1.30小时。考试内容:时事政治30分,语文40分,历史、地理30分。笔试完成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县人社局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100分制。面试前,县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选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如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成绩相同考生进行笔试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选调总成绩及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拟选调人选后,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在原所在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核实拟选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选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37-6218730。
  附件:县人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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